特稿
在全党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意气风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之际,9 月2 日,国家统计局召开统计督察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2021年统计督察。 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加强对统计工作领导、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更加扎实有效开展2021年统计督察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
统计督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不仅误导决策,更会败坏党风政风,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人民群众对统计造假之风深恶痛绝。统计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专项督察,是根除统计造假这一“顽瘴痼疾”、为党的健康肌体排毒杀菌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统计部门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断增强做好统计督察的责任感使命感,致力于发挥统计督察在统计领域荡涤污秽、激浊扬清的重要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驰而不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矢志不渝守护统计数据质量这个生命线,为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
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统计工作、依法治理统计违纪违法乱象是统计部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统计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情况,以及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这些对于维护统计法律权威,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法治思维,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督察是统计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中央先后出台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有关文件,将综合绩效评价作为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督察是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监督,有利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作用。
统计督察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的坚实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中央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印发了《“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机制。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涉及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迫切而有效解决目前统计领域存在的制度性、深层次矛盾,着力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统计督察是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支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有力督促,也是对地方统计机构研究部署和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的一次综合检查。
统计督察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进取,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好今年常规督察“全覆盖”这场“收官之战”,切实发挥统计督察“利器”作用,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