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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 扎实开展统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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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

扎实开展统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

 

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盛勇

 

按照党中央部署,今年47月份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年底以来,党中央先后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条例,是有效提高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法规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三部党内法规的修订和出台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成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充实完善相关条款,强化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的管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深刻总结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取得的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学习党史基本内容和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政治巡视深化发展实践,全面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明确政治巡视定位和巡视工作方针,使巡视制度更加科学、严明、有效。

 

加强贯通协同,不断强化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捍卫党章权威。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凝聚着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党章总纲规定的指导思想,也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指导思想。三个条例都源自于党章,遵从党章,是党章相关规定的具体化,共同维护和捍卫党章权威。学习贯彻三个条例必须严格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注重综合运用。三个条例贯穿统一,其中纪律处分、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实现监督目标必不可缺的“内生武器”,党史学习教育是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监督的“思想武器”,三者都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在日常工作中要多管齐下,整体联动,充分释放制度威力。发挥统计职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指出党史学习教育要遵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这就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将统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巡视工作重点检查内容,有利于加快形成防治统计造假更大合力。

 

强化制度落实,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肃查处统计造假、以数谋私、跑数要数等统计领域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好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带头过好紧日子,加强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扎实做好数据核查,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将专项治理经验做法转化为常态化监督的有力措施。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扎实开展统计督察工作,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各项要求,推动广大统计党员和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好五级联动学习机制,用足学习教育培训平台,用活党性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广大统计党员、干部弘扬苏区调查传统,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确保统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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